关于同意录用卢婧璇等二人为公务员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9-03 00:00
文章来源:武汉市外事办
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:
卢婧璇、刘雨诗等二人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,同意录用为公务员,试用期为一年,自报到之日起计算。
武汉市公务员局
2016年11月15日
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:
卢婧璇、刘雨诗等二人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,同意录用为公务员,试用期为一年,自报到之日起计算。
武汉市公务员局
2016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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